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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城邦最早孕育出公民观念,但是古代希腊人并没有现代人的权利观念。他们的公民权,只是就公民资格和身份而言。公民身份是作为一种特权存在的。它以排斥其他人甚至以对他人的奴役为前提。本文根据有关史料,钩稽出古希腊人的政治观念,并阐释它与现代公民观念的本质区别
本文提出这样一个观点:发展中国家为使其现代化进程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权威型政府,而要使政府有权威,又需要有一个强大的执政党为其后盾。因此,发展中国家政党政治的模式应是由一个强有力的政党执政。文章从如下三个方面论述了这一观点:一、处于不同现代化阶段上的国家,其政府权威与政党政治的关系也有差异;二、发展中国家政府权威的高低与执政党的强弱成正比;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符合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对权威政府的历史需要
本文分析了当代西方多元化政治格局中政党制度所出现的一些新的特征及发展态势:一是多党林立与各政党的联合趋向,二是两党竞争与政策趋同,三是民主社会主义政党纷纷上台执政,四是政党和政党制度的法律化、规范化。这些特征既是西方当代民主和政党政治发展的表现,也是西方国家政党制度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并对维持西方民主政治体系的正常运行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9世纪以来,多数西方国家先后实行多党议会内阁制。这种西方国家的理想模式,在实践中却出现了诸多弊病。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多党议会制的演变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调整权力结构,重建议会与内阁间制衡关系的德国模式;推翻原有的议会内阁制,建立具有很大程度总统制的新型政体的法国模式;改革选举制度,促使中小党派组合的日本模式。三种模式各具特色,其共同特点是多党议会制逐步向行政集权制转变。随着社会的发展,各国将进一步寻求适合本国国情的政体演变方式
南京临时政府关于中国究竟应当采用何种政治制度,有一个从总统制到内阁制的转变。这一转变过程,主要是由于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而由怀有专制独裁野心的袁世凯继任促成的。辛亥革命时期的革命派力图以革命手段移植西方近代的政治制度,但对究竟哪一种政治制度适合于中国国情存在一个认识过程。袁世凯通过破坏内阁制,实行总统制进而复辟帝制的历史说明,在中国这样具有长期君主专制历史的国家来说,实行内阁制才有利于防止独裁专制,推进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孙中山在推翻帝制、建立共和的过程中,高度重视新型政治文化的建设。他从“政治—心理”的视角出发,对其所处时代的政治实践,对政治活动中表现的心理现象及其与政治过程的相互关系,进行了概括和总结,从而形成了自己独特而丰富的政治心理思想
萨特认为,集团形成于外部压力的威胁。在共同的危险面前结成的集团是融合集团,这种集团在恢复个人自由的同时必然遭到个人自由的破坏,个人可以自由地组成融合集团,也可以自由地退出。因此,我们在历史上经常看到的是誓愿集团,誓愿集团是建立在誓言的基础上的。但誓愿集团的组织性需要制度化,誓愿集团的制度化也就是制度集团。制度集团把制度变成一种凌驾于一切成员之上的力量,它使集团中的各个个人重新蜕化为无组织的“群”,制度集团中的官僚机构又是个人的外在危险。因此,作为“群”的个人在突然意识到威胁面前又会重新集结为融合集团,起来推翻制度集团。如此周而复始就构成了历史总体化的进程
邓小平政治思想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毕宪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邓小平始终坚持这一基本原理和根本路线,在其政治思想中表现得尤为突出。1...
邓小平作为当代中国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政治家,对中国政治现代化作出了如下贡献:一、坚定不移地实行民主,扩大民主;二、完善政治制度,改革政治体制;三、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党政分开;四、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五、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废除职务终身制
本文提出,1917年10月武装起义胜利初期,列宁没有所谓“一党专政”的主张和思想。他论述了苏维埃的特点和优点,指出它是无产阶级的国家,主张区分苏维埃的职能和党的职能。他没有所谓“党专政”或“党治制”的主张和思想,不能片面地理解他的有关论述。列宁认为,苏维埃政权联合和团结了广大的人民群众,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制,使人民群众获得了罢免权和监督权,并且努力使国家公职人员成为社会公仆,这体现了苏维埃政权的人民性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说到底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限划分和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监督。我国在这方面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只有正确合理地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限,坚持合理集权与适度分权的有机结合,完善中央对地方的监督机制和中央与地方的互利合作机制,加强法制化建设,才能真正保证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保证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协调平衡的发展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包含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三个层面。其中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基础和核心,法律关系是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的制度化、法制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最大变化,表现为经济关系的变化。中央与地方的政治关系、法律关系的改革,一般都是经济关系变化的延伸和发展,并与经济体制改革相对应,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央与地方管理权限的划分将呈现出如下基本趋势:一、由东重西轻的梯度分权向地方均权过渡;二、纵向分权与横向分权有机结合;三、经济权力下放与政治权力下放协调统一;四、加强对下放到地方的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本文讨论了有关公民政治权利的两个相关而基本的问题。首先,本文将公民政治权利定义为:公民参与并影响政治生活从而得以在社会的政治生活领域实现人的内在需要的权利。并指出完整的公民政治权利由公共事务决定权、担任国家公职权、对国家权力的制约权、联合行动权和知政权五个部分有机构成,阐明了公民政治权利是什么。在此基础上,本文分析了公民政治权利两方面的存在根据:既是人民主权的表现形式和民主政治的具体设计,因而作为手段而存在;也是人实现个体的内在需要的逻辑内涵,因而作为目的与价值,具有独立的意义
财产权和民主是现代社会的两种基本的制度安排。通过这两者,国家可以实现对社会的有效调控。为从这一角度论证产权与民主的演进,文章首先提出两个假设:一是假设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会促使人们作出政治上的选择,他们要求国家创造一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其产权的政治体制;二是假设只有立宪的政治秩序才能有效保护人民的个人产权,从而达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为验证上述假设,文章分析了改革以来中国农村政治调控的变化,认为农民的变革要求和国家对此的回应以及国家出于节约费用的考虑,导致了国家调整农村政策。而政策调整所导致的农民个人产权的成长和自由的增多,使农民、进而是农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变化体现在三个层次上:一是农村社区基层民主制的成长;二是地方政府对农村社区的农户权益的维护;三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民主化
论民主集中制法制化张锡恩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根据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需要,笔者认为,按照国家事务管理的程序和环节,民主集中制应当法制化。具体而言,民主集中制法制化原则目标...